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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汇报
时间:2018-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汇报

 

现将我们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我院把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机关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刑事检察部门力量,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推进。二是重视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县委、市院安排部署。组织侦监、公诉部门全体干警系统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涉黑涉恶罪名的法条及司法解释,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积极协调配合,提升工作合力。针对涉黑涉恶案件特殊性,在内部组建专业化办案小组,在有关内设部门之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确保协调联动。在外部加强与法院、公安局等有关政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协作配合。目前,已对多起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证据收集、固定、完善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分别与公安刑侦部门和法院刑庭沟通协调。内外配合联动形成打击合力,为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审查、审判提供了保障。四是严守组织纪律,及时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县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坚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对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之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整体滞后,就检察机关而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在日常办案中发现线索、监督立案等能力不足。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氛围还不太浓厚。

三、下一步工作部署。在下一步工作,我们检察院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肩负起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过硬的措施,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加强办案力度,确保案件质量。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斗争中,将更加强化法律监督,确保除恶务尽、确保精准打击、确保规范司法。一要坚持依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办案程序,保证案件质量,坚决避免因程序违法、办案瑕疵导致媒体炒作,产生负面影响。二要坚持和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提高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率。三要强化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法裁判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监督建议。四是要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发动在押人员交待余罪、检举揭发犯罪线索。

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充分发挥侦监、公诉、刑执、控申等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之间、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打击合力。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案件落实责任制,实行专案专办,特案特办,在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环节确保办案进度和打击力度。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法制宣传日”“脱贫攻坚入户走访”等形式,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径,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参与打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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