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任命房鹤磊、李锋等两名同志检察员的通知
各科室(局):
2016年11月22日,临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房鹤磊同志任临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锋同志任临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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